辽宁长安网讯 “多亏黑山县人民检察院的帮助,我们才能顺利要回辛苦钱!”近日,黑山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韩某某、范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农民工刘某某、许某某手握着薪资,拿出了感谢信,信上的每一句感谢话语都是对检察工作的肯定。
韩某某与范某某共同经营黑山县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2021年6月至2022年10月公司雇佣工人刘某某、许某某等在工厂生产成品砖。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在有能力支付工人工资的条件下,拖欠工资共计47万余元,行政监管部门向其下达限期改正指令后,范某某、韩某某二人部分支付,对剩余部分拒不支付。直至案发,仍拖欠刘某某、徐某某等五人工资21万余元。
审查逮捕阶段,检察官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劝导该公司依法支付拖欠工资,应积极筹措所欠薪资,可列定还款计划、分期付薪,缓解还款压力的同时使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审查起诉阶段,在韩某某与范某某全部归还所欠薪资并取得谅解后,综合全案证据及认罪态度,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既得到农民工的认可与感谢,也让企业安心谋发展。
编辑:于津津
校对:刘清
责编:梁健
审核:杜洪宇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内参 msnc.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