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上午,寿宁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闽东利剑——交叉执行攻坚”专项行动网络直播活动,吸引超过244万网友围观。
“行动开始!”随着副院长王晓东一声令下,执行干警迅速出发,奔赴执行现场。
在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中,经寿宁法院判决,叶某某应偿还寿宁县某银行本金15.5万元及利息。执行过程中,干警发现叶某某长期外出,下落不明,也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而该案担保人赖某、范某、吴某名下却有部分存款。执行干警依法采取冻结措施,并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其后,范某、吴某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和解履行,赖某经传唤却拒不到庭,也不愿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协商。
6月12日9时40分,执行干警前往赖某经营的店铺,并将其拘传至法院进行协调。经执行干警释法说理,赖某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当场还款1万元,剩余款项分期偿还。
此次执行行动共出动干警20人、警车5辆;拘传1人、交接房产1处、扣押车辆1辆、执行和解2起。 (黄龙州)
责任编辑:林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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