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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推进“公证+调解”实质化运作 助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来源:江苏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6-22

  

  

  

  “既不用打官司也不用担心对方不守信用,提存公证这种方式真的很不错......”近日,钱先生与罗女士在办理离婚手续,但双方却因房产分割问题吵得不可开交。婚姻登记处调解员了解到,双方此前一致同意将名下共有的房产归钱先生所有,钱先生则给付罗女士一定的补偿款,但给付时间二人意见不一。“不要烦了,不行就去打官司”,听到当事人烦躁语气后,调解员建议二人到公证处解决房产分割问题。

  二人怒气冲冲来到公证处,公证员见双方情绪激动,各执一词,立刻采取“背对背”的方式耐心听取当事人的诉说,待双方心情平静下来再进行劝说,避免矛盾激化升级。

  在交谈中,公证员很快发现二人的争议焦点主要在于彼此不信任,为解除双方的顾虑,公证员提出了解决方案:在公证处监督下,由钱先生申请办理提存公证,将补偿款提存至公证处账户,待离婚手续办理完毕后,罗女士先配合钱先生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再由罗女士凭离婚证、新的不动产权证书等材料到公证处领取补偿款。最终二人同意了公证员的解决方案,快速办理了相关公证,不仅解决了双方的信任危机,双方权益也都得到了保护。

  

  今年以来,苏州市司法局联合市公证协会、市人民调解协会制发《关于推进“公证+调解”机制实质化运作的工作方案(试行)》,推动公证解纷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有效实现社会矛盾纠纷合理分流、非诉讼化解。

  畅通路径 快捷响应

  建立由公证管理、人民调解指导部门、行业协会、基层司法所等参加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工作对接形式和人员。建立公证机构业务咨询响应“一号直呼”机制,各公证机构向对应辖区调解组织公开机构联系电话,专人负责接受辖区调解组织办证咨询、调解办证衔接等服务。在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推广苏州公证综合服务平台,引导调解员对有提存、保全、赋强等公证需求的当事人通过平台实现公证申请“一键直达”。

  平台共建 叠加赋能

  支持县级市(区)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公证机构依法设立家事人民调解工作室,拓展公证办证联络点在县镇两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商会协会调解组织及各类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的覆盖。指导公证机构在承接法院司法辅助事务中加强公证调解平台建设,推动线上调解平台与苏州公证综合服务平台对接,便利调解、公证文书快速流转。鼓励符合条件的公证机构与社会调解组织依法依规合作,拓展市场化调解业务。

  服务互嵌 双向衔接

  指导调解组织在家事纠纷、商事纠纷化解中加强与公证业务双向衔接,调解组织在化解有关遗嘱、继承、赡养、扶养、财产分割等家事矛盾纠纷中,引入公证家事服务快速明确权属关系。对涉及知识产权和市场主体间合同订立、履行、金融投资、债务抵偿等商事纠纷,采取固定证据、提存、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等方式促进纠纷化解。积极推动公证机构在审查、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时,发现当事人之间对所申请的公证事项存有争议,或经公证的事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主动引导当事人以调解方式解决争议。


原文链接:http://www.jszf.org/zyyg/jscawq_320/suzhou/202406/t20240617_990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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