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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2名法官受聘为家庭教育专家

来源:新疆平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6-18

  

受聘仪式现场。受访单位供图

  新疆平安网讯 近日,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李娜、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张丽华受聘为头屯河区教育系统家庭教育专家,聘期1年。

  受聘法官将以参与座谈等形式,协同相关部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家庭教育促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的工作。

  近年来,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全面贯彻落实“家校社合作 全环境育人”教育理念,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通过选派优秀青年法官进校园宣讲,担任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开展模拟法庭、公众开放日等形式,积极参与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创建,引导全社会重视家庭、家教、家风,提升家长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我将始终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见效,传播科学教育知识、理念和方法,引导广大家长切实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张丽华说。


原文链接:http://www.xjpeace.cn/content/2024-06/13/content_530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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