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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闯祸引事故主人赔偿7万元

来源:四川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6-18

  如今,宠物已经成为许多家庭不可或缺的一员。然而,当宠物狗因疏忽或失控引发事故致人受伤时,其主人是否应承担相应责任及赔偿?

  

  2021年3月,小张在正常骑行电动车过程中被突然窜出的宠物狗惊吓到。为躲避动物,小张不幸摔倒且无法起身,随即拨打110报警。交警到达事故发生地后确定小周是宠物狗饲养人。随后小张被送往医院,在小张治疗过程中,小周支付3000元医疗费后便拒绝继续支付剩余费用。小张多次催要无果,遂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受理该案后,法官分别致电双方详细了解事件始末,耐心释法明理,向小周释明养宠物对他人造成损害,宠物的主人理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的态度逐渐缓和。最终,小周认识到其在管理宠物方面的不当之处,小张也作出一定让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小周向小张支付赔偿款7万元,以分期支付方式履行。调解协议签订后,法官及时跟进,最后,该案赔偿款全部履行到位。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罗江南

  


原文链接:https://www.sichuanpeace.gov.cn/azsf/20240607/28773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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