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民生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民政资讯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司法厅联合印发意见 “1+1+N”联动会商 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来源:龙江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6-18

  近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1+1+N”联动会商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畅通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渠道,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意见》指出,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为联动会商机制的固定成员单位,即“1+1”,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行政执法机关为非固定成员单位,即“N”。固定成员单位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通报重要信息、协调重大案件,评估联动会商机制运行情况,适时调整联动会商机制内容,共同研究推进法治共建工作。固定成员单位与非固定成员单位应通过定期通报、信息共享、同堂培训、联合调研等方式,进一步统一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审判标准。

  《意见》强调,要建立重大事项事先沟通机制、重大案件协调机制、重点问题集中解决机制,共同研究化解方案,妥善解决矛盾纠纷,通过制发司法建议书、行政复议意见书或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等,与重点行政执法机关实现精准对接,开展“面对面”“点对点”沟通指导。


原文链接:http://www.hljzfw.gov.cn/Grassroots_dynamics/content/2024-06/11/content_900849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内参 msn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05977号-24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