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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监督推动“执转破”,唤醒“沉睡的厂房”

来源:湖北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6-18

  昔日红火企业,因扩张过快,资金链断裂,负债高达1.2亿元。

  名下虽有占地近百亩的土地和厂房,却因案涉28起民事、行政纠纷,一直无法执行到位。

  债权人权益无法保障到位,土地、厂房等优质资产也陷入“沉睡”。

  近日,黄石市阳新县检察院检察官从县法院获悉,经过两年多的共同努力,这家位于阳新县经济开发区的某食品公司,已经由执行程序转入破产程序。

  破产清算后,这片近百亩的土地和厂房将迎来新的投资机会。

  2012年3月,该食品公司在阳新县成立,2014年,公司总资产近1亿元。企业发展如火如荼之时,在阳新县经济开发区扩建近百亩厂房。

  然而,2015年5月以来,由于扩张过快,资金链断裂,企业生产经常中断,总负债高达1.2亿余元。至2019年,该公司已处于“僵尸”状态,既不能生产经营,资产也不足以抵偿债务。

  2018年至2020年期间,28名债权人先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公司偿还到期债务。阳新县法院判决该企业按期支付相应债权人欠款。该企业一直未履行判决。

  阳新县法院遂对该企业进行强制执行,将企业抵押给银行的厂房查封后进行拍卖。但是,由于该厂房涉诉案件多,且缺乏科学规划,厂区杂乱无章,多次拍卖均流拍。阳新县法院以企业无财产可供执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该企业厂区地处阳新县经济发展的重点区域之一,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备,属于优质存量资产。”阳新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中启介绍,2023年1月,根据阳新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由其包保盘活该企业资产。

  接到案件线索后,曹中启立即带队成立专案组,进行详尽的调查取证。一方面,积极邀请土地管理、破产管理等方面的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了解到企业资产负债涉及银行贷款、工程款、借款、农民工工资及工伤赔偿款等情况。另一方面,多次深入企业实地调查,了解到仍有13家企业租赁被查封的厂房进行生产经营,租期长达8至10年,所收租金由该企业掌握,并未用于偿还法院执行案件的当事人。

  “该企业早已停产,资不抵债近十年。”曹中启介绍,破产制度是一种法律拟制的强制清偿债务的法律手段,能够兜底性解决市场经济环境下“僵尸企业”债权债务问题。推动该案由执行转破产程序,从个别清偿转入债权人集中公平清偿程序,按比例分配,有利于健全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促进实现土地、厂房等资源的高效利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破产清算是手段,主要目的是妥善解决涉诉的众多案件,并清理现有租赁关系,还厂房“洁净”。

  为此,在转入破产程序前,阳新县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县法院恢复对案件的执行,控制企业租金,并尽快拍卖该公司厂房,从现有收益中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通过融合履职和释法说理,50名农民工拿回了部分工资及相应工伤赔偿款。

  同时,为了更好保护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推动执行程序顺利进入破产程序,阳新县检察院和县法院还依托建立的法检联合推进机制,在工业园区相关工作人员的帮助下,逐一向13家租赁公司负责人开展释法说理,使其同意搬离,为后期引进新企业,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打下良好基础。

  4月18日,经报请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该案由阳新县法院审理,该案正式进入破产程序。目前该企业破产清算、新企业入驻洽谈等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稿件来源:黄石检察


原文链接:http://www.hbcaw.gov.cn/fzjs/58921.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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