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们,把这个事情解决了,我也可以安心退休了。” “连和解协议都做了三次,执行真不容易啊!” 近日,靖安法院执结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成功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据悉,被执行人邱某承租了某单位管理的房产,并对该房产进行酒店装修改造,后续酒店进入营业状态,但是由于疫情影响等因素,收入并不好,连约定的房租也没有支付,酒店也陷入停止营业状态。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该院通过网络查控、传统查控调查了解后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暂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采取相应执行措施,一时也无法推动,案件陷入了僵局。 该院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在申请人积极配合下,被执行人来到法院,共同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案。 “我生活开支全靠家里,没有收入来源,希望他们能接受以酒店中的配套设施冲抵房租。”被执行人邱某无奈说道。 “我们单位基本同意他的还款方式,但是如果新承租人的接手费低于你欠的租金,我们将保持追溯的权利,此外你还要为我们出租该酒店的工作提供全力配合……” 以上是在数次执行和解过程中发生的一段对话。双方当事人基本同意用酒店设施冲抵租金,但是对于和解细节方面却一直有分歧。一方面,某单位担心接收费用不足恐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另一方面,强制措施给邱某生活造成不便,其想直接以酒店抵债一次性了结此事。双方来法院讨论了几次和解内容,均无法完全达成一致,案件又陷入僵局。 执行法官开拓思路,针对双方分歧点,了解到该酒店装修较好,配套设施齐全,餐厅、厨房、床上用品等均有,地段也处于城中心,交通便利,有较大出租可能,建议双方可以寻找合适的新承租人,以转让费支付本案执行款。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该酒店最终寻找到了合适的新承租人,本案也得以执行到位二十万元。 执行工作事关民生福祉。靖安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以能动履职推进审判执行工作,通过执行和解让一件件纠纷实现“峰回路转”,让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底色更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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