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受伤这么久了,多亏有你们,我才拿到赔偿款。”5月24日,定南县人民法院收到来自申请人谭某的锦旗,以此表达对执行干警的谢意。 谭某是定南县某工程承包施工方(被申请人)聘请的涂料工。2022年7月,谭某在进行作业时从移动操作架上摔至楼面受伤,定南县人社局认定该起受伤事故为工伤,赣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申请人此次工伤构成八级伤残。 后经定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被申请人须向申请人支付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共计27万元。谭某多次讨要赔偿款未果,随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传唤到法院,被执行人表示目前经济困难,想要分期支付赔偿款。考虑到实际情况,执行法官从情、理、法多角度释法明理,最终,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2个月内分3期支付完毕赔偿款27万元,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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