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新余检察机关细化工作措施,以专项履职的“小切口”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心关切和急难愁盼,努力让法律监督的质效越来越优,检察为民的成色越来越足,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越来越高。 聚焦群众“食有所安”强化“检护民生”。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问题,办理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0件,如渝水区院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将现场发现的问题形成记录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持续跟进监督,确保整改效果。分宜县院联合有关职能部门随机对生鲜摊位和店铺开展实地调查,就违规使用“生鲜灯”等食品安全隐患问题,运用“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职能部门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推动41家“生鲜灯”不达标的商家进行整改。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办理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审查逮捕案件2件6人,办理网络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审查起诉案件1件3人。 聚焦群众“劳有所得”强化“检护民生”。针对务工人员等社会弱势群体,办理支持起诉案件4件,为5名农民工追回欠薪42840元。全面把握追索劳动报酬支持起诉案件规律,研发“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法律监督模型,向人社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开展对工程建设领域用工单位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工资保证金存储、维权信息公示等专项监督检查,推动人社部门督促用工单位缴纳保障金121万余元,推动根治欠薪问题。关注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特定群体权益,宣传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知识和相关典型案例6次,积极预防和化解劳动领域矛盾纠纷。 聚焦群众“弱有所扶”强化“检护民生”。以“反家暴”为切入点,依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支持起诉2件。深化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持续推进预防和打击侵犯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走深走实,办理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案件4件,如针对办案中发现部分药店未按处方药规定向未成年人销售右美莎芬导致该药在未成年群体滥用的问题及时开展监督,有力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充分发挥“新余检察检花团队”及法治副校长制度的桥梁纽带作用,开展法治进校园宣传50余次,覆盖人数1.2万余人,切实提升学生、家长学法、知法、守法意识。依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共受理审查起诉涉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案件3件,办案中依法保障老年人被害人的各项权利,全流程听取被害人及其家属的意见,实现追赃挽损最大化,为被害老人排忧解难。 聚焦群众“困有所助”强化“检护民生”。加大对困难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力度,把人民群众因案致贫的“烦心事”变成传递检察温度的“暖心事”,今年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9件,发放救助款59.4万余元。把司法救助与助力巩固脱贫攻坚、青少年维权、妇女权益保障相结合,不断将司法救助工作做深、做细,推进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其中,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救助农村地区未成年人占比28%,救助农村地区困难妇女占比51%。 聚焦群众“财有所保”强化“检护民生”。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办理电诈类案件33件57人,全力捂紧人民群众“钱袋子”。研发“套路贷”虚假诉讼法律监督模型,对4件涉“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同时加大法治宣传,提高防范意识,通过送法进村进户、进社区等开展普法宣传6次,向农民、老年人、务工人员等500余名易受骗群体普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上下游关联犯罪手段、危害性及防范提示,提醒群众不轻易将个人资料、银行卡号、密码等信息告知他人,致力于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深化综合履职促进诉源治理,针对涉医保基金诈骗案发现的医保监管问题向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进规范医保基金管理,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 聚焦群众“纷有所解”强化“检护民生”。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共接收信访件53件,已办结答复41件。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效应,两级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件4件,切实做到群众反映的老大难问题由院领导来抓。组织开展检察听证171件,通过把当事人请进来,运用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化解矛盾,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如分宜县院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与黄某等4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并案听证”,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准确认定用工单位、总承包单位的“欠薪”清偿责任,通过现场引导和解,督促行政机关履职的同时一并解决了民事争议。 聚焦群众“美有所愿”强化“检护民生”。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受理审查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22件50人,守护绿水青山蓝天净土。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城乡水污染防治等工作,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4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生态环境问题。如新余市院针对万商红新履小镇制鞋企业生产中的挥发性气体未有效收集处理导致环境风险隐患问题,开展公益诉讼监督;分宜县院通过实地调查、无人机勘查等方式,查实某企业环保设施不完善造成水库水质严重污染的事实,分别对相关职能部门和所属基层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共同推动受污染的三座水库的水质治理,确保用水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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