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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墙之隔”引纠纷,“典”开心结促邻情

来源: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6-04

  “都是邻居,又是亲戚,以后你们就和谐相处。有什么能帮到你们的,可以再找我们调解。”当事人发自肺腑地握手言和及调解员的暖心叮嘱,在全南县司法局中寨司法所调解室久久回荡。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原来,全南县中寨乡辖区村民小钟(化名)家的房子和小明(化名)家的菜园相邻,小钟家准备砌围墙,需要开挖围墙地基,占用了小明家的菜园,双方发生争执,两家各执一词,争论不休。小明找到中寨司法所请求维护自身权益。

  受理纠纷后,中寨司法所立即制定调解方案,展开调解工作。调解员林舒赴现场了解纠纷详细情况,发现发生争议的田坎界限模糊,无法清楚辨别土地归属。调解员分别与双方进行谈话,详细了解纠纷情况,明确双方的诉求。小钟说:“这里本来就是我家的土地,我没有占用他家的土地”。小明说“小钟家做水沟的土地本来就是占用我家的,我都没说他,现在还要继续霸占我家的土,这次坚决不让。”双方情绪都比较激动。

  调解员意识到,解决纠纷的关键在于明确该地块的权属。带着问题,调解员先后到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咨询,是否能从档案中查明权属。多个单位均表示,该地块并没有记录存档。调解员根据此情况,向村组干部进一步了解情况后,再次组织双方背靠背的方式进行调解,调解员一方面以乡邻之情分别劝说双方当事人,退一步海阔天空,都是邻居还是亲戚,更应好好相处,尊亲睦邻。另一方面,调解员引用《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相关规定向小钟释法明理,“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并让小钟家停止施工,待矛盾化解后再动工也不迟。

  经过调解员释法说理,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并签订调解协议。

  据悉,为探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中寨实践,中寨乡先后创建了“舒心”调解工作室、“老马说事”工作室等人民调解品牌,积极挖掘发挥农村老党员、老干部、老乡贤的作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529/20240529575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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