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民生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法制在线

夫妻均不愿抚养重病儿子闹离婚

来源: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6-04

  夫妻均不愿抚养重病儿子闹离婚

  漳平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近日,漳平法院针对一起二次起诉离婚纠纷案件,作出不准予双方离婚的判决。

  经过法官调查了解,原告曾某与被告林某经他人介绍认识后,于2012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小林。由于双方缺乏沟通,婚后常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2017年,小林被诊断患有白血病,在此后治疗过程中,因治疗费用的承担,双方矛盾逐渐恶化。为此,曾某曾于2021年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经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2023年,曾某再次起诉离婚,要求判决原、被告离婚,婚生子由被告林某抚养。

  审理过程中,法院根据原、被告双方在庭审中的陈述发现,双方之间的矛盾主要集中在婚生子因治疗白血病产生的债务承担,以及对婚生子今后治疗费用及实际抚养由谁承担等问题。在法院组织的多次调解中,双方均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法院认为,原、被告的行为违反了法律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规定,背离了公序良俗的原则,也有悖于中华民族最基本的传统道德价值观。此番作为于情、于理、于法皆不成立。若贸然解除原、被告的婚姻关系,将可能导致双方之后均不抚养儿子,从而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依据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基本原则,从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角度出发,漳平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陈霖 李喜丽)

  责任编辑:林少颖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4/pufashuofa_0530/4345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内参 msn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05977号-24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