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5月28日讯 (记者 鲍娜军)今天,记者从石家庄市司法局获悉,该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实施意见》,以进一步提高该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将提升案件质量作为重中之重,树牢“案件质量就是法律援助的生命线”理念,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水平。司法行政部门要强化案件质量的指导监督:严格执行司法部制定的全国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和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每年度至少开展两次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并及时向法律服务机构及承办人员公开评估结果;加强监管,对拒不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将律师事务所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严格执行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制定法律援助年度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培训。
实施意见强调,要坚持首善标准,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坚持效果导向,强化质量检查和司法机关评价。各市、县(市、区)司法局要加强与公、检、法等单位沟通,听取意见建议,通报相关情况信息,实现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多维度评价。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内参 msnc.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