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民生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法制在线

丈夫婚内送给情人20万元 法院判决:全额返还!

来源:四川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5-28

  “感谢法院维护公平正义,感谢法官还我一个公道,衷心地谢谢你们!”原告刘某双眼噙着泪水向法官献上一面锦旗并激动地说。这一切要从富顺县法院近日审结的一起妻子要求“第三者”返还财产的赠与合同纠纷说起。

  

  原告刘某是李某的妻子。2019年11月19日至2023年4月16日期间,李某通过微信向情人、被告杨某转款89笔,共计196444.08元,杨某通过微信向李某转款17笔,共计89187.59元。

  

  刘某认为,丈夫李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杨某存在不正当两性关系,并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杨某,请求法院确认李某与杨某之间的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杨某返还财产。

  

  富顺县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主要涉及夫妻忠实义务与公序良俗原则的适用问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李某基于不正当的两性关系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杨某,该行为侵犯了刘某的合法财产权益,违背了民法典中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的原则,有损社会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因此,李某对杨某的赠与行为无效,杨某应返还刘某折抵后的款项107256.49元。

  

  (石飞扬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原文链接:https://www.sichuanpeace.gov.cn/azsf/20240524/287206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内参 msn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05977号-24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