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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溪市法院发出江西省首份《诉中探望权督促令》

来源: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5-28

  5月24日,贵溪市人民法院泗沥人民法庭在一起离婚纠纷案的调解过程中,以关心关爱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为出发点,依法向该案原告邵某发出江西省首份《诉中探望权督促令》,责令其积极履行该案被告钟某探望女儿的协助义务。

  

  图为承办法官向邵某宣教家庭教育知识

  据悉,钟某与邵某系夫妻,两人于2015年登记结婚并于2016年育有一女,该女孩患有先天性疾病,体质较弱且需定期治疗。因性格不合等原因,两人于2020年11月分居,女儿跟随母亲邵某生活。此后,邵某一直藏匿女儿,钟某反复提出探望女儿的意愿,但邵某一直予以拒绝,造成钟某超过两年未见到女儿。今年5月,邵某向泗沥法庭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判决两人离婚并获得女儿的抚养权。调解过程中,被告钟某向法庭申请依法保障其探望女儿的权利;而原告邵某则声称被告钟某曾试图抢夺女儿,有过激举动,其系为保护女儿健康成长而拒绝钟某的探望。

  为妥善化解双方矛盾,泗沥法庭在详细核实案情及小女孩目前的生活学习状况后,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向双方释法析理并宣教家庭教育知识。承办法官在教育劝导中明确告知邵某: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非因法定理由不得予以限制,父母任何一方均不得以抢夺、藏匿等方式抢夺抚养权或者阻止对方探望,否则在确定、变更抚养关系等方面可能面临不利后果;同时告诫钟某主张和维护对女儿的探望权必须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过激行为不仅无助解决问题,还可能对女儿的身心造成伤害。经过连续沟通引导,双方情绪明显缓和,思想认识均得到一定提高。

  考虑到该案目前正在办理,承办法官于24日依法向邵某发出全省首份《诉中探望权督促令》,责令其停止对被告钟某探望女儿权利的侵害,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该令送达后,承办法官再次向邵某阐明相关法律规定,规劝其以女儿的身心健康发展为首要前提,与钟某就探望事宜互商互量,避免将夫妻双方的矛盾和情绪带入到探望过程中,共同让女儿在爱的家庭氛围中成长。

  下一步,贵溪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和依托该院“周淑琴工作室”家事解纷效能和影响力,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贯穿家事审判全过程,用心用情用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关心、关注、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以法治温暖和司法力量为下一代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527/20240527574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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