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为打造符合新时代审判工作需要的专业化审判队伍,夯实对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认识与实践,日前,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全市法院执行刑事专题培训,特邀最高法院审监庭原一级高级法官闫燕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的理解与适用授课。营口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任瑜主持培训会,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刑事部类全体干警参加了此次培训,各基层法院干警在分会场通过视频参训。
培训中,闫燕法官从《规定》起草的基本思路、具体条文解读、内容的总体评价三个角度,结合自身扎实的业务功底和丰富审判实践经验,就司法实践中如何对《规定》作出精准的理解与适用作了深刻的剖析和解读,并就《规定》中共有财产的执行、到期债权的执行、终本与终结裁定的区别、追缴与退赔的区别等疑难问题进行了分析讲解,为审判及执行干警在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工作未来的司法实践中指明了目标和方向。会后,闫燕法官与参训干警就培训内容进行了交流探讨,对大家在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逐一进行解答和剖析。
编辑:沙兴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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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杜洪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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