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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团在江西“劳务碰瓷”,13人获刑!

来源: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5-23

  假干活

  真敲诈

  组团在各地“劳务碰瓷”

  这个犯罪团伙最终获刑

  案情回顾

  2022年6月,廖某林、汤某福、汤某生等人在务工时获知有些务工人员成群结伙假意到工地做工,然后再找借口离开,向工地老板索取钱财非法获利,俗称“捣工地”,便萌生效仿作案的想法。

  2022年7月至8月,廖某林纠集汤某福、汤某生等人开始组团在广东各地“捣工地”,其先利用网络招聘平台寻找作案目标,再通过微信联络纠集组织成员在一起实施犯罪活动。

  2022年9月至12月,该组织除在广东省河源市、韶关市作案外,还流窜至湖南省郴州市,江西省赣州市、吉安市、南昌市、九江市、宜春市、景德镇市、新余市、上饶市等建筑工地,采取伪造交通费、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的方式,采用辱骂、挑衅、围堵、滋扰、纠缠、威胁、恐吓、聚众哄闹等手段聚众造势,恶意影响施工,迫使施工方支付所谓的“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

  经核查,廖某林、汤某福、汤某生等人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活动50余起,非法索取钱财共计100余万元。

  法院审理

  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廖某林、汤某福、汤某生等人为谋取不法利益,经常纠集在一起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实施敲诈勒索行为,属于有组织犯罪集团。根据各行为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等,吉安中院二审维持原判,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廖某林、汤某福、汤某财等13名有组织犯罪成员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

  “劳动碰瓷”者在建立劳动关系时

  目的不是通过劳动获得报酬

  而是想通过引发劳动争议

  获取额外利益

  非法获取不义之财

  终将受到法律严惩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521/20240521573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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