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5月14日,沈阳市司法局召开妇女第二次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第二届妇女委员会委员,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春玲当选新一届妇女委员会主任。
会议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表决通过选举办法,选举产生第二届妇女委员会委员7名。随后,召开第二届妇女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妇女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会议要求,新一届妇女委员会要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开拓新领域、创造新业绩,引领带动女性干部职工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积极为司法行政工作建言献策,努力在创业创新工作实践中展示风采。
编辑:王怀实
校对: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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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杜洪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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