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灵活运用执行措施,高效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既实现申请执行人债权,同时避免企业因资金不足导致停工,实现“双赢”。
申请执行人某商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某水泥公司之间系合同纠纷,被执行人拖欠申请执行人货款及借款1000余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了解到某水泥公司并非故意不履行生效判决,而是企业暂时资金流转困难。考虑到某水泥公司运营实际情况,执行法官秉承善意文明执法的理念,不断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耐心释法说理,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日前,被执行人首先偿还部分欠款,并对剩余欠款作出了详细的分期还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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