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我父母因车祸不幸身亡,父亲生前借款10万元,我已放弃继承父亲的遗产,债主找上门要求我还钱。请问,这样的情况我应该偿还债务吗?
吴水秀(上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陈先生,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据此,如您放弃遗产继承,则可以不承担该10万元借款的偿还责任。
□邱玉香 谢艳 整理
责任编辑:林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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