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民生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廉政建设

银川检察机关:填报“三个规定”已成为自觉

来源:宁夏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5-18

  “三个规定”是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也是检察人员依法公正规范行使检察权的“护身符”。

  5月14日,记者从银川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2023年,银川市检察机关“三个规定”填报数在全区检察机关位列第一。

  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

  拨通银川市检察机关任何一位检察人员的电话,都会传来一句“请勿请托说情、请勿打探案情”的提示。

  “几年前,有亲戚朋友询问案情,我都会用‘三个规定’回绝,直接告诉他们不要过问或打听案情,并引导他们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进行询问。现在这种情况都没有了。”银川市检察院一名检察官告诉记者。

  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先后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要求对于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办案、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行为,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视情况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这就是“三个规定”。

  为了将“三个规定”更好落实到位,此后,最高人民检察院相继出台实施办法、工作细则等,要求“逢问必录”,进一步规范了重大事项填报工作,最大程度消除检察人员的思想顾虑,让如实填报的人员有“动力”,不如实填报的人员有“压力”。

  立下规矩,就要刚性执行。近年来,银川市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的“紧箍咒”越念越紧。2023年,银川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构建“343”工作模式,即搭好三个平台、紧盯四项举措、聚焦三个效果,推动“三个规定”填报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

  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

  “三个平台指填报平台、核查平台、律师代理检测平台。”银川市检察院检务督察部副主任张菁菁说。

  工作中,银川市检察机关将“三个规定”相关制度学习纳入党组会、党支部、部门例会的日常学习内容,提升政法干警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率,并对关键部门、敏感岗位开展谈话提醒,消除干警在填报记录中遇到的疑惑和顾虑。

  “干警们做到不插手干预司法活动的同时,遇到他人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也要主动记录。”张菁菁说,主动记录是干警自我保护,也能避免受到外界因素的干预。2023年,银川市两级检察院填报同比上升171%。

  核查平台发挥的作用也很明显。银川市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填报内容甄别工作,2023年共核查200余组异常数据,通过询问、阅卷等多种形式,与各基层检察院“上下联动、相互印证”,防止发生“层层请托、上下勾连”等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发生。

  今年4月,银川市检察院检务督察部在甄别某基层检察院填报的内容时,发现一名办案检察官记录有律师过问案件,但没有记录该律师是否代理该案件。“如果是代理案件的律师,递交代理手续后,与办案检察官在工作场合进行沟通,不需要记录填报。否则,律师可能存在违规过问、插手案件的情况,记录线索需移送至司法局。”张菁菁说,随后,检务督察部联系了办案检察官让其完善填报内容。

  为了防止同一律师长期代理同一检察官办理的案件,银川市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律师代理检测工作,对律师代理检察案件做到“应录必录”,此举可以有效治理不正当接触交往。“律师与检察官办理的案件重复超过2件,我们就会开展核查工作,逐案开展排查,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张菁菁说。2023年,银川市检察机关共核查律师代理案件动态监测数据108件,推进了“亲”不逾矩、“清”不远疏的良性互动检律关系。

  银川市检察院检察官靳琳坦言,每个月主动填报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已经成为检察人员的一种自觉和习惯。银川市检察机关检察人员越来越深切地体会到,“三个规定”使干警从自身内部自省和对外部干扰记录监督两个方面拧紧了发条,也给检察干警穿上了“防护服”。


原文链接:http://www.nxzfw.gov.cn/zfjj/dwjs/202405/t20240516_87237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内参 msn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05977号-24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