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民生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法制在线

陇南公安公布打击经济犯罪10起典型案例

来源:甘肃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5-18

  案例1:黄某某、刘某某、蒋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

  

  2023年9月,文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该案涉案犯罪嫌疑人共4人。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黄某某、蒋某某通过四川籍居民谢某某介绍加入团伙,以公益慈善的名义,诱导他人购买所谓的NTF理财产品来获取高额回报。该传销组织发展人数共计69人,受损总额累计2446万元,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目前,该案在侦办过程中已挽回经济损失180万元,并于2023年11月27日移送起诉。

  

  案例2:潘某非法持有假币案

  

  2023年12月,陇南市武都区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非法持有假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依法逮捕1人,挽回经济损失5万余元。2023年9月11日,公安部下发一起非法持有、使用假币犯罪线索,涉及陇南市武都区2人。经办案民警分析研判,发现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通过跟踪布控,于10月25日凌晨在陇南市火车站将犯罪嫌疑人潘某抓获,当场查获假币4.99万元。

  

  案例3:董某某被合同诈骗案

  

  2023年9月,文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合同诈骗案。经查,2021年10月,犯罪嫌疑人熊某某、张某某伙同蒋某、何某某、杨某某等人,虚构文县泰富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关牛湾金矿土石方工程项目,声称对外发包该工程并收取被害人董某某工程保证金、中介费及其他费用等共计103万元整,其涉嫌合同诈骗罪。本案造成董某某直接经济损失103万元,目前公安机关已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57万元。该案已于2024年1月29日移送起诉。

  

  案例4:李某某非法经营案

  

  康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非法经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并查获库房1处,涉案各类烟花爆竹共400余箱。经查,2023年10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为非法获利,在未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同好友钟某某购买烟花爆竹并存放于租赁的库房内。2023年11月初,李某某在自家的“红波综合经营部”销售烟花爆竹,2024年2月8日,康县公安局将李某某售后剩余的烟花爆竹查获。案件已侦查终结,并于2024年3月22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案例5:谈某某涉嫌合同诈骗案

  

  2022年5月,西和县公安局经侦查大队破获一起合同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2022年3月16日,犯罪嫌疑人谈某某与张某某签订了房屋装修合同,张某某付给谈某某4万元装修款,后该谈某某以购买装修材料、备货、代理瓷砖等为由从张某某处多次骗取得16.76万元人民币,谈某某归案后拒不认罪,称其将所骗赃款用于投资理财被骗。经查明,谈某某将所骗赃款用于赌博网站进行博彩游戏,充值数额特别巨大。西和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已判决该案件。

  

  案例6:于某违法发放贷款案

  

  2023年10月,武都区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违法发放贷款案,该案涉案犯罪嫌疑人共6人。经查,2020年至2022年,于某在担任陇南市武都某银行城关支行副行长期间,在办理“信用一键贷”业务时,与社会人员相互勾结,安排客户经理马某等人为不符合贷款条件的91名借款人办理贷款手续,案发前骗取信用贷款共计人民币1320.59万元。在案件侦办中挽损500余万元,该案已于2023年10月移送起诉。

  

  案例7:宕昌县某木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虚开发票案

  

  2023年6月,宕昌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办案民警在办理某木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虚开发票案中发现,天津市静海区籍人员张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经查,张某在宕昌县某镇开设公司期间,虚开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共计190余份,涉案金额达930余万元。6月19日,张某在天津市静海区被经侦大队民警成功抓获。目前,张某已被宕昌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已被移送起诉至宕昌县人民检察院。

  

  案例8:巩某某挪用资金案

  

  2023年8月,武都区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挪用资金案。经查,原武都某银行分理处会计巩某某利用职务便利,采用虚假的贷款资料、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等方式审核发放贷款97.5万元归个人使用。另查明,在2017年至2020年期间,巩某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某乡镇惠农资金等款项共475097.2元,后巩某某将挪用的惠农资金全部归还。2023年8月23日,犯罪嫌疑人巩某某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武都区公安局刑事拘留,该案已于2023年10月23日移送起诉。

  

  案例9:史某某合同诈骗案

  

  2023年7月,徽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合同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挽回经济损失2万余元。经查,2023年2月,史某某谎称以承建工程项目为由,在骗取李某某信任后,与李某某达成租赁协议,向李某某租赁建筑板材,约定工程项目结束后支付租赁款并归还建筑板材。史某某租赁建筑材料后全部低价转卖他人,获利6000余元。史某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案例10:吕某某涉嫌职务侵占案

  

  2023年11月,两当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侦破一起职务侵占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挽回经济损失12万余元。经查,某公司项目负责人吕某某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公司公款,并将钱款据为已有,涉案资金达12万余元。该案于2024年3月移送起诉。


原文链接:https://www.gszfw.gov.cn/Show/396360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内参 msn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05977号-24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