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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地球之肾” 司法向“绿”而行

来源: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5-18

  日前,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联合区公安、区检察院挂牌成立秀屿土海湿地生态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并协同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文旅局等单位签署《关于共同推进秀屿区土海湿地生态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正式启动土海湿地生态司法保护工作。

  据介绍,土海湿地公园历史源远流长,文化底蕴深厚,开凿于唐代贞观五年(631年),由木兰溪支流扩建而成,面积近2000亩,取名“国清塘”。因该塘处于低洼地,塘底原为田土,又与兴化湾海水相通,故民间俗称“土海”。作为笏石中心区排涝调洪区,土海巨大的湿地面积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吸引了大量的飞鸟来栖息、繁殖,也是福建省城区内面积最大的湿地公园,“栖鹭翩跹掠碧水”的奇景已成为“莆田新二十四景”之一。

  土海湿地生态司法保护示范基地的成立,既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也是纵深推进土海湿地生态司法保护工作的创新路径,是加快建设生态文明高地的务实举措,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特别是《协议》的签订,开启了“湿地+行政+司法”多角度、全方位司法协作新篇章,为秀屿湿地生态保护提供了有力、有序的司法保障机制。

  近年来,秀屿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审判职能作用,扎实推进湿地生态司法保护,着力构建沉浸式体验、立体式展览、预防式教育、覆盖式治理的土海公园及其周边湿地生态环境资源综合治理体系,守护大美秀屿湿地的生灵草木。(秀屿法院)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4/fazhijianshe_0518/429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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