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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关于公布省市两级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举报电话的公告

来源:贵州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4-05-16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或者被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以及社会团体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均属于非法社会组织。近年来,一些非法社会组织拉大旗作虎皮,行骗敛财,侵害了人民群众合法利益,损害了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影响了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为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现将省市两级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1.贵州省民政厅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举报电话:0851-86857904,邮箱:1044353320@qq.com;

  2.贵阳市民政局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举报电话:0851-85832746,邮箱:610184059@qq.com;

  3.遵义市民政局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举报电话:0851-27615797,邮箱:zymzjshzzglk@126.com;

  4.安顺市民政局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举报电话:0851-33834939,邮箱:assshzzgl@163.com;

  5.六盘水市民政局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举报电话:0858-8261508,邮箱:38316495@qq.com;

  6.铜仁市民政局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举报电话:0856-6901102,邮箱:trmgj2008@163.com;

  7.毕节市民政局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举报电话:0857-8223766,邮箱:591015880@qq.com;

  8.黔东南州民政局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举报电话:0855-8226053,邮箱:395849221@qq.com;

  9.黔南州民政局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举报电话:0854-8281296,邮箱:qnzmzjdjff@163.com;

     10.黔西南州民政局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举报电话:0859-3238237,邮箱:qxnzmzj@163.com。

  希望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到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中来,自觉做到不与非法社会组织有关联,不参与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不宣传报道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设施和场所便利,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提供金融或线上活动等便利,共同营造全省风清气正的社会组织生态环境。

  如发现疑似非法社会组织的,请拨打各地举报电话进行举报,或将举报资料发送至有关邮箱。辨别社会组织是否合法,可以通过“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chinanpogov)或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chinanpo.mca.gov.cn/)进行查验。

   

  


原文链接:https://mzt.guizhou.gov.cn/xwzx/tzgg/202405/t20240515_846359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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