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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电力负荷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时间:2024-05-14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电力安全保供决策部署,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社会用电秩序,根据《电力负荷管理办法(2023版)》《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版)》等文件,结合我省实际,我委起草了《福建省电力负荷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目标任务

  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新要求,统一、规范电力负荷管理工作内涵、责任主体权责、组织实施流程,强化技术平台建设,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维护供用电秩序平稳,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提升用能效率。

  三、范围期限

  适用范围:适用于福建省内电力负荷管理工作。

  适用对象:福建省各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电网企业、电力用户、电力需求侧管理服务机构。

  适用年限:五年。

  四、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主要包含六方面内容:

  一是总则。明确了《实施细则》的电力负荷管理内涵、适用范围、部门职责、实施主体等内容。

  二是需求响应。通过经济激励为主的方式,引导用户自愿调整用电行为。按照“谁提供、谁获利,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需求响应补贴资金从尖峰电价损益中列支;无尖峰电价损益时或损益不足以覆盖需求响应补贴时,补贴资金纳入系统运行费用,由需求响应实施月份的工商业用户按当月用电量比例分摊。《实施细则》明确了需求响应职责分工、执行程序、资金来源、与电力市场衔接机制等内容。

  三是有序用电。即在可预知电力供应不足等情况下,依靠提升发电出力、市场组织、需求响应、应急调度等各类措施后,仍无法满足电力电量供需平衡时,通过行政措施和技术方法,依法依规控制部分用电负荷,维护供用电秩序平稳的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了有序用电方案编制、启动条件、组织流程、违规责任等要求。

  四是可中断负荷。当电网运行出现临时性电力供应缺口,无法及时启动需求响应、有序用电等情况下,在当日供电缺口时段调用可中断负荷资源。有效调用的用户可获得当次可中断负荷调用补贴资金,资金来源途径与需求响应一致。《实施细则》明确了可中断负荷接入要求、调用管理、激励机制、监督管理。

  五是系统支撑。明确了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功能定位,以及系统建设、资源接入、系统运维、安全管理、系统应用等要求。

  六是保障措施。强化电力负荷管理工作机制建设,要求加大宣传培训和总结评价力度。

  五、联系方式

  电力处 0591—87063648。


原文链接:http://fgw.fujian.gov.cn/jdhy/zcjd/bmzcwjjd/202405/t20240513_644795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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