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第三届星来企业合规高端论坛——企业合规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在京举行。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白建军(线上)、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珺律师分别致辞。
论坛期间,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谢鹏程、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法治时代》编委会执行主任刘桂明、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赵运恒共同见证《涉案企业合规实务指南与案例精解》新书发布。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苏仲明表示,该书旨在为涉案企业合规服务以及企业全面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提供了全方位、全业务、全流程的实务指南。
“企业合规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研讨会上,与会嘉宾结合专业领域、自身经验分享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共同就如何持续厚植合规土壤,助力企业合规建设由“案内”到“案外”、由“被动”变“能动”、由“治罪”向“治理”的进阶转变建言献策、凝聚共识。
谢鹏程认为,合规是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基石和机遇。通过建立有效的合规管理体系,企业不仅可以提高管理水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还可以作为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的抗辩理由。
谢鹏程从三个角度展开论述:第一,国内外大环境都要求民营企业实行合规管理。从国际来看,无论是西方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在法治的道路上前行。中国企业要走出去,就必须遵守国际规则,实行合规管理,否则寸步难行。从国内来看,我国经济正在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面临着发展方式、经济结构、增长动力三大转变。在这个时期,民营企业不仅要应对挑战,更要把握机遇,而合规正是连接这两者的桥梁。
第二,合规是民营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合规不仅是民营企业在竞争中的护身符,也是企业转型升级的助推器。
第三,合规是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机遇。建立健全有效的合规管理体系,为企业提供了三大机遇:一是引入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升级企业治理模式;二是有效合规可以作为企业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的抗辩理由;三是为企业培植商业信誉,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从而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程雷认为,高质量发展需要把握要点。高质量发展的民营企业只是少数,大部分民营企业都是中小企业,而有能力做合规的都是大企业。中小企业也不是没有合规意愿,但是基于成本等因素的考量,合规建设工作没有开展起来。所以,目前想要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大型企业是合规建设工作中重点关注的对象。常规的是被告企业做刑事合规、行政合规。
“我认为被害企业也可以考虑合规,这是律师需要做的工作”,程雷如是表示。例如,企业经历合同诈骗或者企业被害、企业内鬼滋生贪污腐败,此时企业也是被害者,应该亡羊补牢。行政监管部门、司法机关不能对其进行合规建议,因为这会超越权利的边界,但是律师可以建议企业进行合规,堵住漏洞,减少损失。
广州大学教授张泽涛认为,对于企业合规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应该综合运用刑法、行政法、经济法、刑事诉讼法等跨学科的知识而展开,刑事合规是中国特色的行刑衔接机制的核心组成部分,企业合规的根本目的在于“抓前端,治未病”。第一,企业合规是中国特色的行刑衔接机制的核心组成部分。企业犯罪与传统的自然犯罪不同,其本质特征是行政监管严重失灵,通过行政处罚不足以进行惩戒才能构成犯罪。同时,行政犯是专业性、技术性犯罪。行政执法是专业和技术性的,司法则是通才性的,因此,无论是从预防还是惩治企业犯罪而言,都必须依靠行政执法机关;第二,综合运用跨学科的知识和行刑衔接的规范性文件,可以解决目前实践探索以及学理上尚未解决的难题。其一,从中办、国办以及各部委、最高司法机关颁布的数十部行刑衔接的规范性文件中,均规定了法院、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可以提前介入到行政执法中。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从这个角度而言,如果企业事前制定了合规计划,并在经营中严格按照合规计划执行,此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不应该承担行政处罚,自然也就不应该予以刑罚处理。根据2017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涉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如果公司在成立之时即将集资的来源、理由、方式等向金融监管机关报备,且征得了金融监管机关的同意,公司成立之后的融资过程中若按照报备方案进行,即使构成了违法犯罪,也不予以处罚。除非报备时存在弄虚作假或者利益输送等情形。从这个意义上而言,免除企业前期合规刑事责任是有制度雏形的。
北京方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庄燕君认为,现在涉案企业合规出现的一些问题,比如被害企业是否应该进行涉案企业合规,这些被害企业不能由司法机关强制性要求,这种事在实践中是遇到过的,是存在的。还有涉及对于假冒商标犯罪,仅仅因为做了合规整改就不再进行刑事处罚,值得商榷。
在庄燕君看来,从行政监管引导企业合规的具体事项看,行政监管有一个好处,能够很好地利用对行业协会的管理,引导行业自治管理。例如,现在行政监管的首违不罚等,其实都能变相激励企业进行事先预防,事先建立一套有效的激励机制。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内参 msnc.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