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民生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法制在线

去“踩缝纫机”了,还可以参与调解吗?

来源:甘肃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5-08

  调解是解决矛盾最好的途径,既不损伤双方和气,也可以最快解决纠纷。近日,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达玛草团队赴甘肃省女子监狱开庭,在监狱成功调解两起民事纠纷。


  图片

  

  案件简介

  

  案例一:张某于2015年至2019年间,多次向王某借款累计250000元,并出具借条,借款期限届满后王某多次找张某索要欠款,却联系不到张某,经多方打听得知张某被羁押于甘肃省女子监狱服刑,遂将张某诉至法院,索要欠款。

  

  在监狱开庭时,双方因为曾经的友好关系,申请法庭调解,经过法官居中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等被告张某出狱后在2029年12月31日前偿清借款本金250000元,原告王某放弃主张资金占用费。

  

  案例二:2016年,马某向秦某借款1000000元,秦某多次索要未果,后马某又因刑事犯罪而被羁押于甘肃省女子监狱服刑,秦某为了主张债权将马某诉至法院。

  

  在监狱开庭时,经过法官的释明,原、被告方才明白在狱中也可调解,经法官悉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等马某出狱后在2028年10月1日前偿清借款本金1000000元及借款利息200000元。

  

  图片

  

  法官提醒:

  

  服刑并不影响民事调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即使一个人正在服刑,他们仍然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参与调解。


原文链接:https://www.gszfw.gov.cn/Show/395070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内参 msn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05977号-24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