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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在路上自燃了,该找谁赔?

来源:四川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4-20

  快递没等来,却等来了快递车自燃的消息。损毁的物品该谁来赔?赔多少?近日,成都市新都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快递损毁的案件,最终,法院判决物流公司赔偿商家4550元。

  

  小万(化名)网购了4450元的羽绒产品,商家将货物打包交付给了物流公司,不料货运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自燃,小万购买的货物被焚毁。根据物流公司出具的受理单据载明:“收货人小万,托运货物为羽绒1件,参保价1000元,保价费1元,总运费9元。”商家为了弥补小万的损失,重新发了货。此后,商家就赔偿事宜与物流公司始终无法协商一致,遂将物流公司诉至新都区法院。

  

  商家认为,虽然单据显示的羽绒产品为4450元,但自己在快递中还加送了一床被子,所以总价是6654元,而物流公司则认为应当按照货运受理单的参保价1000元进行赔偿。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物流公司提交给商家的货运受理单中,对付款方式、运费及总运费金额采取加粗、放大字体进行特别提示,但对保价条款未采用与其他内容区别、足以引起托运人注意的合理方式进行提示,物流公司未举证证明已就该格式条款尽到提示说明义务,故保价条款不能作为货运合同内容。

  

  由于商家提交的发货单、发货前与小万的聊天记录及小万的付款记录均为4550元,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加运羽绒被及其金额的证据。物流公司作为承运人,应当对快递损毁承担不利后果。

  

  最终,法院判决物流公司赔偿商家4550元。(廖安泰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

  


原文链接:https://www.sichuanpeace.gov.cn/azsf/20240419/28599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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