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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救助 长期关怀

来源: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4-13

  

  检察官到救助申请人家中了解情况(图/受访单位提供)

  “感谢检察官给予我生活上的帮助,让我更加坚定地做一名善良正直的人。”近日,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组织刑事案件回头看过程中,摸排到了徐某某的司法救助线索,并积极给予救助。

  事情牵涉到一起案件,郑某某外出务工期间对梅某某心生怨恨,2007年2月9日,其持刀前往梅某某家讨要“说法”,梅某某的父亲上前制止时被刺身亡。郑某某在逃离现场时,被同村村民徐某某撞见。徐某某徒手与郑某某搏斗时右手手指被砍断。之后,郑某某被法院认定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徐某某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无收入来源,郑某某及其家属未赔偿徐某某任何费用,这让本就困难的徐某某家雪上加霜。

  2024年3月,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检察院在组织刑事案件回头看过程中,摸排到了徐某某的司法救助线索。

  “徐大爷,您见义勇为的行为彰显了社会正能量,为您的正直和勇敢点赞!”在核实案件情况和徐某某身体状况、经济情况后,检察官确认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并告知申请司法救助的程序和条件,第一时间将该案导入司法救助程序。

  为实现即时救助、扶危济困,该院对符合条件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开启“司法救助+绿色通道”。检察官第一时间审核了徐某某的救助申请材料,缩短办案时间。同时,按照“一事一议、特案特办”思路,从受理线索、调查走访、资料核查到决定救助、救助到位,仅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

  为弘扬社会正义,鼓励见义勇为,该院随即对徐某某进行司法救助,向其发放救助金。

  近年来,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检察院强化主动救助意识,积极挖掘司法救助线索,定期对以往案件“回头看”,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被害人及其家属进行引导。

  此外,该院还建立跟踪回访机制,坚持“一次救助、长期关怀”,对已办结的司法救助案件通过电话回访、上门走访等方式,关心被救助人的身心健康和生活情况,积极予以帮助。在加强跟踪帮扶的同时,进一步宣传司法救助政策,做好司法救助“后半篇文章”。

  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能动履职,进一步加大救助力度,拓宽救助线索,彰显司法温情。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409/20240409563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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