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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检察:“检察蓝” 打出护航春耕“组合拳”

来源: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4-13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担粮。当前,正值春耕备耕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粮食安全和春耕生产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全县春耕生产,近日,石城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农资安全、涉农违法犯罪活动等问题打出一套护航春耕“组合拳”,通过法治手段全力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

  一是强化市场监管,保障春耕生产安全。石城县检察院组织干警来到该县农资市场,通过现场询问、实地调查等方式,检查农资经营者的经营资质、进货记录、产品质量和日期等内容,重点查看种子、化肥等进货渠道是否正规、进销货台账是否健全以及仓库存放条件是否合理。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并从环境保护、粮食安全等角度进行现场普法,督促农资经营者规范经营,保障春耕备耕期间农资供应。

  二是依法履职尽责,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在春耕护农活动中,石城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发现的耕地抛荒、非法占用耕地等问题及时与农业、自然资源等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春耕护农工作有序开展。严厉打击并依法立案查处了一批非法占用耕地、破坏耕地质量的违法行为,通过公开听证、诉前磋商等形式,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及时整改,确保耕地得到有效保护。

  三是强化法治宣传,提升农户维权意识。石城县检察院还注重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通过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向农民群众普及农资相关法律政策,选购种子“六注意”内容和伪劣种子的特征,并提醒农户需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农资产品,遇到产品问题时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权等,提高农民群众对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认识,引导他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参与春耕生产。

  检察履职护民生,守护春耕稳生产。下一步,石城县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持续加强与各部门的协作配合,畅通信息交流与线索移送渠道,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形成长效化管理机制,确保耕地得到有效保护,粮食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切实以检察之力助推民生发展。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409/20240409563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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