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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冀州法院全面推行判后答疑·释法明理工作纪实

来源:河北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4-13

    “彩礼是他自愿给我的,凭什么退给他?”“我俩没登记、没同居,才订婚几天就吹了,彩礼少一分我也不干!”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对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作出判决,当事双方均对判决心存疑虑。

    承办法官以“如我在诉”意识,主动就双方存在的疑问和判决的法律依据进行详细解疑化解“法结”,同时以知心姐姐的角色,真诚地从情感角度化解当事人“心结”,最终促使当事双方息诉止争,避免了“一案变多案”。如何让司法裁判“文本法”成为符合包括当事人在内的人民群众感受的“内心法”?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以全面推行判后答疑·释法明理工作给出了司法实践答案。

    自2023年8月起,冀州区法院坚持预防和化解共同发力,全面推行判后答疑·释法明理工作,建立健全判后答疑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机制,避免当事人因对法律文书的不解或误解而上诉,将未成信、未成访的当事人疑惑消解在各个流程节点,推动矛盾纠纷分段、有序、实质性化解,实现了从“个案答疑”到“三源共治”的转变。

    截至目前,冀州区法院以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开展判后答疑130余次,减少上诉和信访隐患30多起,服判息诉率同比上升3.6个百分点,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判后答疑与诉源治理相结合

    “我愿意撤回上诉,马上就支付物业费、公摊电费。”冀州区法院审判团队与当地住建部门联合调解,通过判后释法、以判促调的方式,化解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牛某“心结”解开了,主动撤回了上诉。

    某回迁安置小区业主牛某因未交物业费等,被小区物业公司诉至法院。审判团队多次组织调解,均未能使当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综合双方陈述、证据,判令被告牛某支付物业费、公摊电费。牛某不服判决,以相关部门有免收物业管理费等的会议纪要为理由,提起上诉

    审判团队本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减轻当事人诉累、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的工作原则,向牛某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并详细讲解会议纪要明确的免收费用期限已过等情况。同时,审判团队与当地住建部门携手,联合进行判后答疑、做当事双方工作。最终,当事双方同意各退让一步,达成了和解协议。

    冀州区法院针对近年来物业纠纷逐渐增多的现象,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和住建局、街道办、司法局、综治办等部门联合进行判后答疑,特别是在物业纠纷等批量案件处理上通力合作,促进了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有效沟通,化解矛盾纠纷,推动诉源治理走深走实。

    据悉,自开展集中判后答疑工作以来,冀州区法院实现了物业纠纷案件数量骤降,今年第一季度物业纠纷数量由去年同期的114件下降至2件,实现了“答疑一件、治理一片”的诉源治理效果。

    冀州区法院坚持判后答疑与诉源治理相结合,做深“总对总”多元解纷机制,借力冀州区委成立的“冀时语”法律服务中心,吸收行政部门、人民团体等加入释法明理队伍,将生效类案裁判推给人民调解员,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答疑解惑能力,纵深推进诉源治理工作。

    判后答疑与案源治理相结合

    判后答疑机制是检验法官案件办理质量、效率和效果的“试金石”,可以有效提升裁判过程的透明度,倒逼办案法官强化“如我在诉”意识和“一次性实质解纷”理念,杜绝程序空转。

    为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促进案结事了,冀州区法院制定了判后答疑意见,强化裁判文书说理,明确答疑范围、答疑主体,规范答疑流程、答疑管理,建立考评机制,实现了从“随意答疑”到“规范答疑”的转变。

    “我们把判后释法答疑工作作为硬性要求和必要环节。”冀州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针对裁判中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裁判理由、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疑问时,法官必须做到有问必答,且要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引导当事人主动履行,有效减少衍生案件。

    冀州区法院还搭建线上线下多维度答疑平台,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判后答疑窗口,畅通“码上通2.0”系统和“12368一号通办”等线上答疑渠道,实现答疑过程可查证、可追溯。当事人可自由选择线上、线下方式提出答疑申请,法官根据当事人要求以方便当事人的形式进行答疑。

    他们还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在做好本案答疑的基础上,就当事人在法院的其他诉讼进行一揽子法律释明工作,做到有疑必答。

    近日,冀州区法院经审理对一起承揽合同案件作出了判决。被告收到判决书后,对原告施工的工程量有异议,希望调解结案。

    审判团队向被告充分释法说理后,考虑双方争议金额不大,且居住地均在外市,故通过与原告电话沟通、澄清利弊,从法理、情理出发进行释法说理。最后,当事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实现了案结事了。

    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冀州区法院法官实现了从“要我答疑”转变为“我要答疑”,判后答疑工作已全面铺开。

    判后答疑与访源治理相结合

    2023年,冀州区法院办理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是一名老上访户,且是败诉一方,收到判决后反应强烈。

    首次答疑由承办法官进行,未达到预期效果的,由庭长、分管院领导、院长进行层层递进答疑,同时邀请擅长做思想工作的干警一起参与判后答疑,多次与当事双方沟通协商。最后,被告不仅没有上诉,而且在原判决基础上,与原告达成了互谅互让的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冀州区法院递进式判后答疑,解开了当事人的“法结”和“心结”,不仅实现了一个纠纷只形成一起案件的案源治理目标,也消除了信访隐患。截至目前,该院庭长参与答疑76次,主管副院长答疑37次,院长答疑12次。

    冀州区法院将判后答疑与访源治理相结合,将判后答疑纳入信访流程管理,在信访案件的源头预防、多元解纷、止诉息争上持续发力。他们对有信访倾向的当事人主动落实判后答疑,对已经信访的当事人积极开展多轮次、多维度、多层级答疑,对答疑无效的当事人及时引导依法维权,尽最大努力减少信访。

    针对疑难复杂案件,冀州区法院充分发挥“总对总”多元解纷工作机制,联合当事人所在地党委政府、信访局、相关涉事单位等,或者根据案件性质和当事人诉求的不同,邀请人民调解员、心理咨询师、律师、妇联干部等,全方位、多角度联合进行答疑。自实行判后答疑制度实行以来,新增信访案件数量呈现逐步下降趋势。

    冀州区法院持续深化判后答疑·释法明理工作,推动案结事了和矛盾纠纷实质性解决,司法裁判符合人民群众感受,让人民群众真真正正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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