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检察机关“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用心用情办好民生案件,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巩固强化民事检察监督的工作质效,近日,南昌市检察机关联合妇联组织主动上门,对一起申请民事监督案件的当事人进行案件回访慰问,了解案件改判执行以及当事人的生活情况,着力帮助当事人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案情回顾 胡某因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不服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向南昌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承办检察官通过调阅案卷材料,重点围绕劳务侵权责任划分、被扶养人生活费是否应当扣减等争议焦点进行审查,积极行使调查核实权,向民政局调查核实当事人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情况。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该生效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提请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依法再审改判。 同时,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中发现,胡某的丈夫闵某在从事工程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意外身亡,胡某与闵某共育有三名子女,大女儿因天生脑瘫患有一级智力残疾而生活不能自理,事故发生时另外两个孩子均为未成年人,一家五口的收入来源仅依靠闵某一人,生活已十分拮据。闵某因事故身亡后,家庭丧失了唯一的经济来源,胡某因要照顾生活不能自理的大女儿而无收入来源,家庭生活非常困难。 温暖回访 针对胡某的家庭生活情况,在案件再审改判后,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安义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安义县妇联对胡某一家进行案件回访,为当事人送去大米、食用油等生活物品。妇联同志表示已经从检察机关了解到胡某的家庭情况,妇联会持续关注,并将相关帮扶政策落实到位。胡某表示案件款项已经全部执行到位,感恩党和政府对其家庭的关心和帮助,感谢法院、检察院的公正司法,其也感受到了社会大家庭的温暖,表示会继续积极乐观坚强地生活。 司法为民,步履不停。下一步,南昌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深化与民政、人社、妇联、残联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做好检察监督的“后半篇文章”,真正做到“解民忧、暖民心”,让更多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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