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民生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法制在线

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小垄沟里的春耕故事

来源:龙江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4-05

  正值春耕备耕的关键时间,本是一刻也耽误不得,可是,七台河市的两名村民却因为“一根垄”权属问题争执不下,如不及时处理极有可能耽误春耕,也容易伤了邻里间的和气,这可如何是好?

  家住七台河市茄子河区宏伟镇某村的两名村民因为“一根垄”权属问题发生争议,村委会组织双方调解,可是双方情绪激动,互不相让,一直调解未果,双方还表示要通过打官司解决问题。村委会调解员立即与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宏伟人民法庭工作人员取得联系,承办法官得知消息后,第一时间与村书记及两名村民沟通,并与他们约定好时间到现场勘查。

  经过多方调查得知,高某与张某同为宏伟镇某村四组村民,二人土地相邻,因张某土地位于四组村民和五组村民的边界处,在每年耕种翻地时,张某本应该向右翻地 ,但由于右侧是五组村民的土地,张某不能侵占五组的土地,同时自己的12垄土地也不能少,因此,张某没有让出本应由高某耕种的临界一垄土地,而是选择了继续耕种,导致高某无形之中少耕种了一垄。二人因为一垄土地而引发激烈的争吵,多次商议无果后最终双方想通过法律解决纠纷。

  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是同村邻里乡亲关系,为了不伤及两家情谊,秉着“调解优先、以调促和”原则,综合运用“法庭+村委会”联动联调模式,组织双方当事人共同进行调解。办案法官在询问了村干部、双方当事人,查阅土地台账后,以维系乡情乡谊、化解矛盾纠纷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法律、政策、情理方面入手,不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以事实为依据,通过“唠家常”的方式,耐心劝解双方冷静对待、换位思考。最终在多方努力下,当事人心悦诚服、握手言和,张某同意将一根垄土地还给了高某,高某也不要张某这些年的承包费用了。


原文链接:http://www.hljzfw.gov.cn/Case_Focus/content/2024-03/29/content_897906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内参 msn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05977号-24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