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扑下身 沉下心 扎下根 ——记广平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陈海强

来源:河北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4-05

  □ 张珍珍

  他把先进的办案理念和经验带到天山脚下,他为民事案件的公正处理保驾护航,他在人民群众与行政机关之间化戈解难,他用脚步和信仰守护碧水蓝天……他就是广平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陈海强。他扑下身、沉下心、扎下根,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责任和担当。

  开展公益保护

  加强诉源治理

  聚焦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陈海强围绕公益核心强化检察监督,推动解决一批群众反映突出的公益损害问题,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他倾心打造“益心微三农”公益诉讼品牌,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开展食药安全专项监督,守护群众的“菜篮子”“药袋子”,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2022年5月,陈海强从该院办理的刑事案件中发现,王某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后,未落实“终身禁止从业”制度要求,仍从事保健品销售。对此,陈海强开展立案调查,通过调取刑事卷宗、走访现场、查阅官方网站、询问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等方式,查明了案件事实:王某的保健品门市营业执照未被吊销,其门市仍在营业,未被采取任何禁业限制措施。

  以此案为契机,陈海强对该院近年来办理的食品药品安全类刑事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另发现4起刑事案件存在同样问题。市场监管部门未能及时掌握上述人员刑事判决情况,未依法对王某等5人采取“终身禁止从业”措施,使其继续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同年6月24日,广平检察院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向涉事主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吊销其食品生产、经营证照,责令王某等人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人员,并下发《关于王某等5人限制办理营业执照的通知》,将其全部纳入“黑名单”管理,并建立了从业禁止人员监管内部责任追究机制。

  秉持家国情怀

  诠释责任担当

  2022年7月下旬,陈海强带着家乡人民的深情厚谊,踏上新疆这片热土,来到位于祖国西北边陲的和静县人民检察院。他在笔记中这样写道:“共产党员应以家国为情怀,始终不懈努力。援疆是一种奉献,更是一种责任。”援疆期间,他主要从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克服了时差、气候、饮食等困难后,他全身心投入检察工作中,主动靠前“支招儿”,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

  陈海强认为,依法办案,竭尽全力为群众排忧解难,是他援疆的初心和使命。2022年8月,他在办理一起国有农用地转让纠纷监督案件时,因该案不符合检察监督条件,作出了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为了让当事人少跑路,减少诉累,他主动到其所在地乡镇核实情况。为了给当事人真正解决问题,他多次耐心细致接待该案申请人李某,不厌其烦地释法说理,常常一沟通就是大半天。针对该案涉及的法律关系和争议事实,他不厌其烦地进行详细分析,认真给出对策建议。最终,该起涉及多个当事人的国有农用地转让纠纷监督案件得以和解解决。

  陈海强积极创新行政检察工作,促使和静县检察院与县人民法院会签了《关于向当事人送达<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当事人告知书>的实施办法》,与县司法局会签了《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协作配合暂行办法》,为行政检察、行政审判、政府行政监督有效衔接提供了制度规范。

  聚焦民之所需

  办好为民实事

  2023年,援疆工作虽然结束,但他奋斗的脚步一刻也没有停歇。他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注重将司法办案与农民工权益保护、精准扶贫等专项工作相结合,紧紧围绕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重点群体,不断强化民事诉讼监督,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2023年,他通过办理支持起诉案件帮助追讨劳动报酬、赡养费等10余万元。

  张老汉与妻子育有三儿两女,自妻子病逝后,他常年在两个女儿家居住,并由两个女儿照顾起居生活,三个儿子一直以来拒不给付赡养费,也不履行赡养义务。当地村干部和乡亲们多次调解无果,无奈之下,张老汉就子女赡养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23年5月24日,向广平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经调查,张老汉年事已高、疾病缠身,在法律适用、涉案证据移交、出庭应对、个人意见表达等方面均处于弱势地位,符合支持起诉条件,陈海强遂决定支持其向法院起诉。

  随后,陈海强实地走访张老汉所在村,多次向知情人调查核实,了解到纠纷的症结在于部分赡养人之间存在矛盾致使亲情破碎难以调和。考虑到该案系家事纠纷,经分析研判案情,认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张老汉的困境最合适。为此,他主动邀请张老汉的亲戚、邻居参与矛盾化解,帮助张老汉的孩子们认识到拒绝赡养老人带来的亲情损害,主动约谈,向他们宣讲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阐明拒绝赡养老人的法律后果。最终,在检察院、法院等共同努力下,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五子女每月给付赡养费200元,每月月底前付清。

  “每当看到案件能够得到公正办理,当事人不再受诉累之苦,矛盾得以解决,自己苦点、累点又算得了什么。”陈海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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