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先进、礼赞英模。3月27日下午,何哲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追授仪式在分宜县公安局举行,会上,宣读了公安部命令,向何哲同志的家人颁发了荣誉证书和奖章。
为更好地纪念和传承何哲同志精神,新余市公安局党委决定,将何哲同志生前使用的警号052339作为特殊警号予以封存,让何哲同志的精神在新余公安的历史中代代传承。
何哲同志系分宜县公安局森林分局芳山派出所原副所长。2023年9月10日,何哲同志外出工作期间突发心源性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年仅37岁。2024年2月,公安部追授何哲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仪式宣读了公安部《关于追授何哲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的命令》《关于对何哲同志警号052339予以封存的决定》,现场播放了何哲同志专题片,何哲同志的家属和同事代表,以真挚朴实的发言,追忆了何哲拼搏奉献、竭诚为民的感人事迹。
新余市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宜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分宜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代表,以及何哲同志的家属参加仪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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