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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法院:“1+1+N”工作模式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来源: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3-31

  近年来,龙南市人民法院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和特殊、优先、双向、全面保护理念贯彻落实到审判全过程,创立”1+1+N”工作模式,实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全方位。

  一、“1”加强组织领导,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一是定期向龙南市委、市政府报告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情况,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来抓,提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水平。二是定期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今年来,与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教体局、团委、妇联等单位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座谈5次,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合力。三是定期开展督查。由未保办牵头,与各单位组成督查组,定期到各乡镇、学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督查并责令整改,促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放松、不松劲。

  二、“1”以审判为中心,提升少年审判工作质效。一是打造高素质少年审判专业团队。制定《龙南市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审判的工作方案》,组建专门审判团队及合议庭审理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其中,女性法官及研究生学历以上占60%以上,平时注重自身学习和修养的提高,加强对心理学知识及家庭教育学知识的学习,目前有家庭教育指导师和心理咨询师占30%。坚持“审理每一起涉未案件,遏制孩子的悲剧”理念审理好每一起涉未案件,今年,未成年人审判团队共审理各类案件50余件。二是保障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与龙南市公安局、检察院、团委等单位联合制定《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实施方案》,对于法定代理人不到场的邀请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到场履行监督、沟通、抚慰、教育等职责,维护未成年被告人合法权益。与司法局商定放宽援助申请标准,实现涉未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彰显少年审判司法温情。三是加强庭审教育感化提高庭审驾驭能力。实行圆桌审判,制定《龙南市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开展法庭教育的若干意见》,邀请公诉人、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老师等共同进行教育,提高法庭教育的感化性,修复未成年被告人与父母的亲子关系,促使被告人认罪服法,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近年来,开展未成年人法庭教育20余次。

  三、“N”打造多元参与,构建“家庭+学校+社会”联动机制。建立家庭教育联动机制,整合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等力量,打造未成年人协同保护平台。一是构建“警示+预防”预防机制。联合教育局、团委共同开展“阳光护苗、法润校园活动”,由法院组建“护苗宣讲团”深入到各中小学开展法律知识宣讲,通过开展模拟法庭、参加法院“公众开放日”、制作未成年人宣传手册及宣传板、在学校设立“法治小天地”等活动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二是持续开展“帮教+救助”保护机制。成立“龙之语”心理调解室,在涉未民事、刑事案件全面引入心理疏导工作机制,邀请法官、老师、专业心理咨询师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减少案件对未成年人造成的影响。持续加强与龙南市妇联“围屋妈妈”、龙南市团委“童心港湾”、民政局合作配合,构建未成年人判后帮扶工作社会体系。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近年来发送既有温度又有力度的司法建议4份,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定期向学校发送未成年人审判报告,分析犯罪的原因及犯罪的特点,为学校做好家庭学校共建机制提供支持。联合学校共同做好家庭教育指导,2023年以来共发送家庭教育指导令11份,依法督促和指导监护人正确履行职责。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329/20240329561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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