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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彩票公益金 做到心中有“数”

来源:贵州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4-03-31

  

  中国福利彩票是国家公益彩票,坚持“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承载着筹集公益金的重要使命。

  那么,您知道每一次购彩为公益事业贡献了多少公益金吗?您知道这些资金发挥了怎样的作用吗?今天,一起聊聊彩票公益金的概念、分配、使用等,做到心中有“数”。



  彩票公益金的概念



  彩票公益金是按照规定比例从彩票发行销售收入中提取的,专项用于社会福利、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资金。逾期未兑奖的奖金也纳入彩票公益金。

  也就是说,彩票公益金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按照国家规定比例从彩票销售取得的资金中提取的一部分资金,不同的彩票品种、彩票游戏的公益金提取比例不同,最低不得低于20%;一部分是逾期未兑奖的奖金。



  收缴管理



  彩票公益金按照政府性基金管理办法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社会福利、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一般预算。

  彩票公益金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彩票销售机构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和财政部批准的提取比例,按照每月彩票销售额据实结算后分别上缴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

  上缴中央财政的彩票公益金,由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就地征收;上缴省级财政的彩票公益金,由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征收。

  逾期未兑奖的奖金纳入彩票公益金,由彩票销售机构结算归集后上缴省级财政,全部留归地方使用。



  分配使用



  彩票公益金的分配政策,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体育行政等有关部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彩票公益金在中央和地方之间按各50%的比例分配,专项用于社会福利、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

  ▲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分配示意图

  其中,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民政部和体育总局之间分别按60%、30%、5%和5%的比例分配。分配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彩票公益金,用于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分配给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的,用于国务院批准的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包括未成年人校外教育、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教育助学、扶贫事业、残疾人事业、红十字事业、法律援助、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文化公益事业、医疗救助、养老公共服务、大学生创新创业、留守儿童快乐家园、出生缺陷干预救助、足球公益事业,以及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分配给民政部的公益金,用于资助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社会公益等方面;分配给国家体育总局的公益金,用于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提升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

  留给地方使用的彩票公益金,即上缴省级财政的彩票公益金,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由省级财政部门商民政、体育行政等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分配原则,主要用于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社会福利事业和社会公益事业。



  相关情况要向社会公告



  彩票公益金资助的基本建设设施、设备或者社会公益活动等,应当以显著方式标明“彩票公益金资助”标识,如“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

  财政部应当于每年8月底前,向社会公告上一年度全国彩票公益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

  省级财政部门应当于每年4月底前,向省级人民政府和财政部提交上一年度本行政区域内彩票公益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报告;每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告上一年度本行政区域内彩票公益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

  省级以上民政、体育行政等彩票公益金使用部门、单位,应当于每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告上一年度本部门、单位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规模、资助项目、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等。



  依法接受监督



  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单位,应当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告或者发布消息,依法接受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规定:彩票销售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彩票公益金,不得拒缴、拖欠、截留、挤占、挪用彩票公益金;彩票公益金的使用部门、单位,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和预算执行,不得挤占挪用彩票公益金,不得改变彩票公益金使用范围;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使用的监督检查,保证彩票公益金及时、足额上缴财政和专款专用;违反本办法规定,拒缴、拖欠、截留、挤占、挪用彩票公益金,以及改变彩票公益金使用范围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彩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原文链接:https://mzt.guizhou.gov.cn/xwzx/mzyw/202403/t20240329_840163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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