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申请对被执行人名下查封的两处房产进行评估拍卖。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为保障后续程序的顺利进行,营口中院首次使用“电子封条”,查封了坐落于营口市站前区少年宫里和学府园小区的两处涉案房产,并对查封的涉案房产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和取证。
“电子封条”是营口中院充分借助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创新执行举措的新成果。“电子封条”的使用既落实了加强执行工作智能化执行手段的要求,也是对“智慧执行”的一次探索。在使用“电子封条”期间,如果有人试图破坏“电子封条”,内置的报警器不仅会立即播放语音警告破坏者,内置的网络摄像头还会将现场的照片或视频发送到执行人员的手机上,以便执行人员快速采取应对措施,切实做到让执法有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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