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为增强消费者法治意识和维权观念,营造公平、诚信、和谐的消费环境,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3月15日,在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王岩、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孙冀宁等4名干警参加营口市市场监督服务中心举办的主题为“激发消费活力”消费维权年活动,深入营口市站前区大商新玛特商场广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风恬日暖春光好,正是普法好时节。此次活动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现场答疑、发放宣传资料、放置宣传展板等形式开展,向过往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现场发放了《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等宣传资料,同时结合典型案例,针对消费者日常中遇到的问题,现场为群众以案说法、答疑解惑,树立消费者理性消费观念,深化消费者维权意识,切实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
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人次,为提振消费信心、全面促进消费、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编辑:沙兴淼
校对:刘清
责编:梁健
审核:杜洪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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