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你们认真考虑利害关系,妥善商定执行款兑付事宜!”执行事务中心内,执行法官正耐心调处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1月18日,贵溪市人民法院将学习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与执工作紧密结合,以法律效果、执行效果、社会效果最大化为目标导向,促使该案获得案结人和的良好结果。 据悉,申请人方某受雇在被执行人苏某、祝某、秦某三人合伙承包的工程中劳动时意外受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因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方某对苏某、祝某、秦某一并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三被告除已支付的费用外,赔偿方某各项损失合计2.1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因苏某等三人均未履行赔偿义务,方某在协商无果后申请强制执行。经执行部门受案后核实,秦某已因病去世;而被执行人苏某、祝某及秦某近亲属对该案执行款分担金额存在较大争议。 为充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避免因该案再起矛盾或诉讼,执行团队在依法冻结苏某和祝某的银行账户且其中资金充足的情况下,暂缓扣划两人账户余额,转而多次组织苏某、祝某及秦某近亲属协商执行款支付事项。劝导和调解的过程中,执行法官在反复释法析理的基础上,一方面积极劝说苏某和祝某体谅秦某的家庭状况;一方面向秦某的近亲属阐明相关法律法规,耐心做通其思想工作。 在执行团队用心用情的力促下,苏某、祝某及秦某近亲属之间的对立情绪得到极大缓解。经执行法官正向引导,三方于18日就各自执行款承担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并兑付到位,案件划上圆满句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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