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宣告缓刑期间,又吸食毒品,近日,宜丰县男子李某某被宜丰县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3年。 2023年6月9日,李某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宜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此后,李某某被交付执行社区矫正。 同年10月,李某某因在家吸食毒品,被宜丰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15日。 宜丰县人民检察院发现线索经调查后,向宜丰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发出收监执行检察意见书,宜丰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向宜丰县人民法院发出撤销缓刑建议书,法院根据法律规定遂作出上述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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