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的释法让我很受教育,我愿意支付所欠货款!”聆听以案讲法后,被执行人朱某拿出积极态度。1月15日,贵溪市人民法院将学习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与执工作紧密结合,以生动释法的方式向被执行人阐明法理关系和利害关系,促使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得到快速执结。 被执行人朱某向申请人唐某购买建材后拖欠货款,唐某经催讨无效后起诉朱某,经法院调处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朱某在期限内一次性向唐某付清所欠货款1.3万余元。调解协议生效后,朱某拒绝按约履行支付义务,唐某申请强制执行。受案后,执行团队依法冻结了朱某的银行账户,并向其宣讲法律法规和执行政策。而朱某则表示,其系为某工程项目部采购建材,声称其仅为经办人,认为该笔货款应由项目部予以支付。 为妥善解决该案,执行团队根据朱某提出的意见及其文化程度,精心选取数起类似执行案例,以故事的形式向朱某释法析理、答疑解惑。在宣教中,执行法官在讲解法律规定的基础上,明确告知朱某如有异议可通过法律途径另行维权,并详尽讲明失信后果,告诫其务必尊法守法、切勿因小失大。深入浅出、通俗易懂、针对性强的执行普法让朱某茅塞顿开。经过执行团队进一步劝导,朱某于15日全额付清执行款,案件得到成功执结。 据悉,贵溪法院高度重视执行普法工作,在严格依法依规办理执行案件的前提下,坚持“精准施策、精准发力”的执行原则,充分发挥执行案例和执行经验的正面效能,针对执行案件具体案情及当事人实际情况,采用生动直观、以小见大的方针将普法释法有机贯穿执行全程,不断增强执行普法的有效性和接受度,为全面提升执行质效不断注入新活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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