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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人民检察院自行补充侦查准确起诉一起放火案件

来源: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1-18

  分析研判拨迷雾 探寻真相办铁案

  ——尤溪县人民检察院自行补充侦查准确起诉一起放火案件

  □彭冬晴 陈翔云

  为泄愤先后6次放火烧毁他人林木,导致森林火灾,过火林地面积140余亩……近日,在尤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一步步探寻中,案件真相被层层剥开。最终,经尤溪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廖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

  调查犯罪动机

  2019年12月至2023年3月,廖某为了泄愤先后6次到不同山场放火,导致森林火灾。2023年3月,廖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同年6月,公安机关以廖某涉嫌放火罪将案件移送尤溪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由于该案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影响恶劣,尽管犯罪嫌疑人廖某供述了每一次放火经过,但若要真正还原全部真相,确保办成“铁案”,这些证据还远远不够。承办案件的尤溪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赖诗俊决定展开自行补充侦查。

  “他为何要去烧山?是否真是他干的?他是否有精神疾病?”在梳理了廖某的6次放火行为后,赖诗俊心中疑惑不断。带着这些问题,赖诗俊首先从犯罪动机入手。在得知2023年3月廖某在参加同村村民酒席上与他人发生口角时隐约透露作案动机的细节后,赖诗俊迅速调取现场视频录像,找到了几名关键被害人与证人。经过多方了解,赖诗俊针对每名被害人或证人的性格特点多次展开谈话教育,终于让他们排除思想顾虑,讲出实情。撬开案件关键突破口后,赖诗俊及时整理案件欠缺的证据,形成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引导侦查人员及时补证。

  “单有调查对象的口述不能定案,还要有完整、扎实的证据链,才能把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历史检验的铁案。”为查清所有环节与事实,赖诗俊调取了涉及廖某放火案的原始行政案件立案材料,深挖细查各个疑点难点,并要求侦查机关补充现场勘查,收集每一起森林火灾的过火面积、山场林木权属证明等材料,进一步证实火灾损失情况。

  查明精神状况

  通过对案件线索抽丝剥茧、分析研判,案件迷雾被一层层拨开,真相被一步步还原。然而,在一切即将尘埃落定之时,一名女子走进12309检察服务大厅,口口声声道:“我的父亲廖某有精神病。”

  这句话如平地惊雷,赖诗俊立即对此展开调查。他深入廖某所在乡村,向村委会了解廖某及其家庭成员的精神状况,均得到“正常”的答复。同时,走访廖某亲戚、邻居做详细调查,了解到廖某虽脾气暴躁,但并未发现其有精神病、其家族也未有精神病史等信息。此外,赖诗俊还要求侦查机关调取廖某在本地医院进行就诊的相关记录,也未发现廖某相关精神疾病就诊记录。

  “结合在讯问过程中,廖某思维清晰、表达流利,能够清楚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以及产生的后果,具有正常的辨认能力、控制能力,最终认定不需要对其做精神疾病鉴定。”赖诗俊如是说。

  采纳量刑建议

  尤溪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廖某为泄愤先后6次故意放火焚烧他人林木,导致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144.8亩,林木蓄积达208.2立方米,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涉嫌放火罪,并依法提出量刑建议。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

  案件诉了、判了,尤溪县检察院并没有就此结案。针对办案过程发现的部分行政机关存在执法行为不规范、不及时等问题,该院通过检察监督予以纠正;针对近年行政执法存在的共性问题,主动与司法行政部门会商沟通,并与县司法局会签了《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的工作意见》,凝聚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合力,在提升案件质量的同时,持续推动诉源治理。

  责任编辑:林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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