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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内蒙古警方公布5起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来源:内蒙古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1-14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公安部决定将2024年作为“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内蒙古公安机关快速反应、迅速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在网络上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网络空间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现将5起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1、乌兰察布公安机关查处岳某某传播谣言案

  乌兰察布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网民岳某某在某短视频平台直播间评论区发布关于甘肃地震等虚假不实消息和恶意言论,引发大量网民举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给予岳某某行政拘留的处罚。

  2、鄂尔多斯公安机关查处惠某某传播谣言案

  鄂尔多斯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网民惠某某在某公司即将前往俄罗斯参加国际劳保用品会展期间,通过网络平台发布该公司销售的产品有质量问题的不实负面视频并进行炒作,要求该公司向其支付30万元“封口费”,对该公司社会声誉造成不良影响,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惠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3、赤峰公安机关查处杨某传播谣言案

  赤峰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网民杨某在某短视频平台编造散布谣言,称“当代大禹治水垫资防洪的周书记,反被因非法采矿判刑,家属喊冤”,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杨某行政拘留。

  4、赤峰公安机关查处巴某传播谣言案

  赤峰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网民巴某在网上编造发布谣言,称“本村村委会党支部书记与小组长为黑恶势力,镇政府领导不作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给予巴某行政拘留的处罚。

  5、包头公安机关查处张某某传播网络谣言案

  包头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网民张某某在某短视频平台编造发布谣言,称“内蒙古包头市一名14岁的小男孩在学校被同学欺负,活活被打死”,造成不良影响,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张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网警提醒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未经核实的信息切勿盲目转发传播。

  对网上编造、传播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坚决依法查处。


原文链接:http://www.nmgzf.gov.cn/zfyw/665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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