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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申报名单出炉

来源:宁夏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1-14

  1月8日,记者从自治区司法厅获悉,为深入开展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活动,经各地区自愿申报、初审推荐、社会评议、复审复核等程序,结合全区“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情况,我区推荐贺兰县、西吉县、隆德县为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固原市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示范地区”。

  “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对象为开展守法普法工作取得突出成效的设区的市级和县(市)级行政区域,首批示范命名对象限定为县级行政区域(县、市、区),重点围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法治乡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三项重点工作申报推荐。此次申报按照自愿申报、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2023年11月20日前完成自愿申报,12月30日前自治区司法厅综合日常工作、申报材料和实地核查结果,确定拟申报推荐的3个示范县和1个单项工作示范地级市,经司法厅有关会议审议,公示无异议后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

  据自治区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负责人介绍,为做好我区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申报推荐工作,司法厅印发通知,对申报推荐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要求各地将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把创建过程变成推进全民守法普法工作的生动实践,选树一批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较高的“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努力开创新时代全民守法普法工作新局面,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原文链接:http://www.nxzfw.gov.cn/zfjj/fzjs/202401/t20240109_8228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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