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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两女子专程来“开公司” 民警出击挽回331万巨款

来源:辽宁省公安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4-01-14

  

  近日,葫芦岛市公安局刑事犯罪案件侦查局反诈支队与连山分局渤海街派出所联合行动,将两名犯罪嫌疑人左某、林某成功抓获,帮助山西、福建的两家公司挽回经济损失331.2万元。

  

  2023年12月25日,山西省运城市某公司员工报警称,公司被骗了189.7万元,这笔钱被打到了我市某银行的银行卡中。在同一天,福建省福州市某公司的141.5万元,也被转到了这张银行卡上。两家公司均在当地报了警。很快,这两条信息被推送到反诈支队。

  

  反诈支队民警查询到,开户人为女子左某,其开户行在该银行的站前支行。因支行位于渤海街派出所辖区,故支队民警开始与派出所民警联合办案。26日上午,反诈支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左某出现在龙港区。

  当时,左某在葫芦岛客运站附近某宾馆入住。获知这一线索后,10时许,反诈支队民警与派出所民警共同出击,将左某与女子林某在宾馆内抓获,并从左某身上搜出了该银行卡。

  经查询,左某银行卡内有两笔涉案资金,分别为189.7万元和141.5万元,均为公对公转账;林某的各个银行卡内没有钱流入。公安机关及时将两笔涉案资金冻结。

  经讯问,民警得知,左某系江西省宜春市人、林某系河南省漯河市人,她俩都是应“上线”的要求来到葫芦岛市注册公司并开通银行账户。“上线”每天分别付给她俩200元。两人“碰头”后,开始伪造手续,成功在站前支行开设了企业银行卡。

  随后,“上线”在QQ上分别冒充山西、福建两家公司的老板,让财务人员将钱转到了左某开设的企业银行卡上。

  两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左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林某因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在查清资金来源后,公安机关已将330余万元分别返还给两家公司。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责任编辑:

  黄阳茗


原文链接:https://gat.ln.gov.cn/gat/ztzl2021/zqskzl/2024011010283283381/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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