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依法对一起虚假诉讼案件提请抗诉,获秀屿区人民法院再审改判。
城厢区检察院在审查一起恶势力犯罪团伙刑事案件时发现,该案涉恶团伙成员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件中存在虚假诉讼线索。经查,陈某甲以“民间借贷”为诱饵,向唐某放贷4200元,并要求唐某出具一张4.6万元的借据。贷款到期后,陈某甲要求唐某将所借的款项还款至其女儿黄某乙的账户。之后,陈某甲隐瞒唐某欠款已基本还清的事实,并捏造虚增部分借款向法院提起虚假民事诉讼,要求唐某偿还虚高借款,涉案金额4.6万元。
受理案件后,城厢区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和刑事检察部门联合调查,及时全面查清当事人虚构、虚增债权的具体事实。该院经审查认为,陈某甲采取翻10多倍写借条的方式,向借款人非法放贷敛财,企图利用司法程序使非法利益合法化,不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更严重损害司法秩序和司法权威,遂依法向莆田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最终审判机关启动再审程序。
近日,秀屿区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判决,裁定撤销原民事判决,驳回虚假诉讼原告陈某甲的起诉。
(记者 陈静 通讯员 许潮勇)
责任编辑:林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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