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司法厅下发的《河北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 年)》文件要求,保定市涞源县司法局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资源下倾的原则,大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通过努力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树立了司法所的良好形象,提升了司法的辨识度,为群众办事提供了便利,进一步方便了群众监督。
脚踏实地,坚持党建引领
立足司法所职能,坚持党对司法所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将党的领导贯穿于司法所工作和队伍建设各方面、全过程。2022年,涞源县司法局率先完成了司法所联合党支部的建设工作,秉承着“因地制宜、便于工作”的原则,将党员不足3人的17个司法所,分东、西部联合成立了中共涞源县司法局基层第一支部委员会和第二支部委员会,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和“三会一课”制度,建立完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和上党课,确保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步履不停,分批次开展规范化建设
以人口多少、辖区大小为考量,分批次对全县17个司法所进行规范化建设。
积极主动,树立司法所形象标杆。以涞源镇司法所、泉坊司法所为榜样,业务用房划分明确、工作人员配备到位、司法所标识标牌清晰、工作制度上墙完善、内部档案管理有序,为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树立了良好的榜样力量。2023年,涞源镇司法所被河北省司法厅评为“枫桥式”司法所。
因地制宜,提升司法所整体基础。各司法所整体按照司法部《司法所外观标识规范》的要求,统一设置指示牌、粉刷蓝白道,提升司法所外观形象;因地制宜,合理利用空间,一室多用、功能合并;规范司法所标牌标识,做到清晰明确、指引到位;统一完善上墙制度,公开所务内容,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勇担重任,强化司法所职能作用。按照《全国司法所工作规范》,承担起辖区内的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普法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等多项工作职能,司法所已经在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中成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不忘初心,提升人民满意度
在有条件的乡镇以司法所阵地为依托,设立单独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进一步提升群众来访舒适度,在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摆放长椅、饮水机、报刊架、紧急医疗箱等物品,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也不忘提供一份贴心与关怀。
下一步,涞源县司法局将持续发力,竭司法所能,满民之所需,让司法所成为人民心中的坚实堡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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