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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厅等15部门出台方案,聚焦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

来源:四川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4-01-06

  为进一步提高四川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日前,四川省民政厅等15部门联合出台《四川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26年,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精神素养明显提升,监护体系更加健全,安全防护水平显著提高,关爱服务更加精准高效,支持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氛围更加浓厚,关爱服务高质量发展态势持续巩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权利保障更加充分、更加有效。

  根据《方案》,四川省将重点实施精神素养提升、监护提质、精准帮扶、安全防护、固本强基5大行动,以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全面发展为根本目标,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分层分类、精准保障,不断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全面提升关爱服务质量,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健康成长。

  “精准帮扶行动中,我们要求各地建立定期走访制度,儿童主任至少每个月联系一次,每三个月入户走访一次。”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四川省提出县级民政部门要组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对辖区内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全面摸底排查,落实数据动态更新机制;对父母双方或一方存在严重身体或智力残疾、儿童自身存在身体或智力残疾、有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儿童主任要加大走访频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积极协调解决问题;摸排过程中还需重点关注辖区内单亲家庭儿童,发现儿童心理或行为异常、家庭监护缺失或不当等情形的要及时报告并纳入常态化监测范围。

  同时,《方案》还提出开展源头帮扶服务,推动落实支持农民工创业就业系列政策,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供就业岗位和机会。提出各地要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乡村延伸,就业创业政策咨询、就业失业登记、职业介绍等服务覆盖到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职业培训,帮助提升技能素质和稳定就业能力;加大针对农村留守妇女的职业培训力度,积极向农村留守妇女提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方面的就业岗位,促进农村留守妇女就近就地就业。

  名词解释——

  儿童主任:是指村(居)民委员会中专门负责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工作的人员。


原文链接:http://mzt.sc.gov.cn/scmzt/zcjd2023/2024/1/5/7eeebc19f22f4147ac8231c5f58aff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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