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由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主办的“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宣传活动网络投票于12月4日正式启动。45个广受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将在网上进行展示,并接受社会公众投票。
其中,贵州法院审理的被告人陆某州等盗割2600年“古楠木王”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围。请大家为贵州法院投上宝贵一票。
案例35
被告人陆某州等盗割2600年“古楠木王”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
贵州省剑河县南哨镇南哨村“白岩屋脚”山场有一株树龄2600年的楠木,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在当地被称为“古楠木王”,村民信为神树,逢年过节进行祭祀。2021年9月至2021年12月期间,被告人陆某州等人为获取经济利益,相互邀约盗割楠木板料出售,利用夜晚作案,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30余株,非法交易楠木板200余块,蓄积达2.2893立方米,累计获利414700元。犯罪行为导致7株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死亡,2600年树龄“古楠木王”树兜遭“割块”。被告人将盗取楠木树块,分别出售给被告人罗某正等人,并经多次转手,形成了跨省盗、运、购、销的犯罪链条。雷山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追究被告人陆某州等11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其行为造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资源损失,判令被告承担七重处罚(刑罚+罚金+没收违法所得及作案工具+救治费用+认购碳汇替代性修复费+惩罚性赔偿金+评估、鉴定、修复设计费”),并责令11名承担刑事责任的被告人与4名附带民事涉案人员以认购98万余元碳汇方式对致死楠木承担替代性修复,对“古楠木王”缴纳救治修复费293890元,承担惩罚性赔偿金和专家评估鉴定费。
推荐理由:
该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把古树名木保护好”的重要指示,获得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生态效果“四重效应”的典型案例。一是对被告人及刑事附带民事被告判处“七重”惩罚,古大树保护不留死角。二是向涉案人员发出全国首份《古树救治令》,令被告人缴纳救治修复费,协调林业科研机构先行用于“古楠木王”紧急抢救。三是向相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书》,促成地方政府为“古楠木王”等珍贵古树配备了防护员。建立全省首个“古树名木司法保护示范基地”,揭牌“毁损古木警示教育碑”。引起新华社、人民日报、等多家主流媒体深度报道,全国网友持续关注,在全社会抛起“古大树保护”环保热潮。
投票时间截止到12月24日。扫码下方二维码或阅读原文均可参与投票,每次可投十票。请为案例35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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